鹽城市紡織染整產業(yè)園實業(yè)開發(fā)有限公司實施居民休閑健身場地工程項目居民休閑健身場地工程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鹽城市紡織染整產業(yè)園實業(yè)開發(fā)有限公司實施居民休閑健身場地工程項目已由射陽縣行政審批局以《關于鹽城市紡織染整產業(yè)園實業(yè)開發(fā)有限公司實施居民休閑健身場地工程項目建議書的批復》(射行審投資審[2020]329號)批準建設,項目業(yè)主為鹽城市紡織染整產業(yè)園實業(yè)開發(fā)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多渠道籌集,項目出資比例為100%,已落實。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居民休閑健身場地工程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2.1.1建設地點:射陽縣臨海鎮(zhèn)境內;
2.1.2建設內容:本工程內容包括土方工程、板涵工程、道路廣場工程、雨污水工程和景墻、舞臺工程等。具體以招標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單、圖紙為準;
2.1.3招標控制價(投標最高限價): 294.99萬元;
2.1.4工期要求: 60 日歷天,具體工期要求服從招標人建設工期需要;
計劃開工日期:2021年3月,竣工日期: 2021年5月
(注:招標人要求舞臺工程須優(yōu)先施工,須于2021年5月20日前交工驗收。)
2.2招標范圍:工程量清單、圖紙、及施工現(xiàn)場條件范圍內的全部工程;
2.3標段劃分:上述招標工程內容為一個標段;
2.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5工程質量標準:合格;
2.6招標計價方式:采用工程量清單計價。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1.1.資質條件:
(1)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定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
(2)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1.2.財務要求:投標人應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未處于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tài)。
3.1.3.業(yè)績要求:無。
3.1.4.信譽要求:
(1)投標人沒有被國家、江蘇省省級有關部門及鹽城市級有關部門暫停招投標或市場準入資格且在公示處罰期內。
(2)招投標相關單位及個人在招投標活動中存在招標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條失信行為的,在“江蘇省建設工程招標網”、“鹽城市公共資源交易網”、“射陽政務信息網”公示期間,本項目的招標人拒絕其投標。
(3)投標人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zhí)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國”、“信用江蘇”網站上被公布的,自載明的發(fā)布之日開始,直至撤銷或者更正信息中載明的發(fā)布時間的期間,本項目的招標人拒絕其投標,資格審查不予通過,不得被確定為中標候選人、中標人。在一次招投標活動中,資格預審申請人、投標人或者中標候選人因正被列為失信被執(zhí)行人,導致其資格預審不通過或者被取消中標候選人資格、中標人資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銷或更正而改變已經作出的決定。
(4)投標人作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參與建設工程招投標懲戒措施的,被有關部門推送在“信用中國”、“信用江蘇”、“信用鹽城”相關網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內的,本項目的招標人拒絕其投標,資格審查不予通過,不得被確定為中標候選人、中標人。在一次招投標活動中,資格預審申請人、投標人或者中標候選人因正被列為聯(lián)合懲戒對象,導致其資格預審不通過或者被取消中標候選人資格、中標人資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銷或更正而改變已經作出的決定。
(5)投標人不存在鹽住建招【2020】4文規(guī)定的安全生產事故情形,且在通報暫停投標資格處罰期內。
3.1.5.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投標項目負責人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市政公用工程專業(yè)二級及以上建造師注冊證書和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
3.1.6.其他要求:
3.1.6.1.項目負責人從本工程投標文件遞交截止之日起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zhí)業(yè)特指以下三種情形:
(1)同時在兩個及以上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交納社會保險;
(2)將本人執(zhí)(職)業(yè)資格證書同時注冊在兩個及以上單位
(3)項目負責人擔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xù),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fā)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guī)模在項目負責人執(zhí)業(yè)范圍之內。
項目負責人投標截止時不得同時在其他建設工程項目中擔任現(xiàn)場管理人員、不在本項目兼任本項目的其它崗位。
在建工程:處于中標結果公告(直接發(fā)包的項目以網上合同備案為準)到合同約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驗收合格期間的工程??⒐を炇兆C明是指由建設單位(或監(jiān)理)組織工程建設各方驗收合格,并簽署相應的單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記錄或者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記錄等驗收文件。
3.1.6.2.投標申請人須保證項目負責人及代理人均為本單位的正式職工,投標申請人須保證項目負責人及代理人均為本單位的正式職工,并確保從 2020 年 6 月開始至投標截止之日當月至少連續(xù)6個月均已在本單位繳納養(yǎng)老保險,中標候選人公示前、異議(投訴)提出時相關單位需提供繳費記錄證明原件給招標人核驗。(例:如開標日期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則投標單位需保證以上人員2015年2月以后任意連續(xù)6月養(yǎng)老保險均在本單位繳納)。
3.1.6.3.本工程投標時,僅需提供項目經理相關資料,項目部其他人員施工時按現(xiàn)場管理規(guī)定要求配備到位。
3.1.6.4.投標項目負責人若中標,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換,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發(fā)生更換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標文件約定的處罰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價2%的扣款。
3.2.投標人及擬派項目負責人應具備其他要求:
(1)企業(yè)和擬派項目負責人近2年內沒有因串通投標、弄虛作假、以他人名義投標、騙取中標、轉包、違法分包違法行受到建設等有關部門行政處罰的;
(2)企業(yè)近1年內沒有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資格(不含項目負責人多投多中后放棄)、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約擔保情形的;
(3)企業(yè)近三個月內沒有因拖欠工人工資被招標項目所在地省、市、縣(市、區(q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
3.3.投標人不得有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guī)定的情形。
3.4.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3.5.若投標人符合蘇建規(guī)字〔2019〕2號文條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電工程、港口與航道工程任意一項一級及以上施工總承包資質,信譽良好的企業(yè),可以跨專業(yè)承接其他三個類別同等級資質相應的工程。需滿足以下條件,投標時需提供下述“擬承接工程的項目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作為項目經理或者項目技術負責人主持完成過擬承接類別一級資質以上標準要求的工程業(yè)績”的相關資料:(1)企業(yè)須提供合同總價10%的履約擔保,擔保方式由發(fā)包人結合企業(yè)信用等因素自行確定,優(yōu)先采用銀行擔保、保證保險等方式。(2)擬承接工程的項目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作為項目經理或者項目技術負責人主持完成過擬承接類別一級資質以上標準要求的工程業(yè)績,且未發(fā)生過質量安全事故,該工程業(yè)績已在國家或者我省相應的工程項目監(jiān)管平臺備案。(3)現(xiàn)場施工管理機構和項目部關鍵崗位人員配備須符合相關行業(yè)的管理要求。
若投標人符合蘇建規(guī)字〔2019〕1號文條件,具有電子與智能化工程專業(yè)承包、防水防腐保溫工程專業(yè)承包、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專業(yè)承包、環(huán)保工程專業(yè)承包二級專業(yè)承包資質企業(yè)可以承接一級資質相應的業(yè)務。投標時需滿足如下條件,并提供下述“具有相關專業(yè)技術能力”要求的相關證明資料:(1)企業(yè)信譽良好。自2017年11月24日《省政府關于促進建筑業(yè)改革發(fā)展的意見》(蘇政發(fā)〔2017〕151號)實施之日起無下列行為:1.因拖欠民工工資被縣級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的;2.因違反建筑市場相關規(guī)定被縣級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行政處罰或者限制市場準入的。試行期間,企業(yè)發(fā)生上述情形的,從通報或者決定作出之日起,在糾正違法行為,消除不良影響,恢復信用前,不得承接新的試點工程。(2)具有相關專業(yè)技術能力。項目負責人具備擬承接工程所需的相應專業(yè)的注冊建造師資格,并主持完成過本類別資質二級以上標準要求的工程業(yè)績不少于2項;企業(yè)近5年內承擔過本類別資質二級以上標準要求的工程業(yè)績不少于2類。未發(fā)生過質量安全事故,且上述業(yè)績已在全國建筑市場監(jiān)管公共服務平臺備案。(3)能夠提供足額履約擔保。企業(yè)以銀行擔保、保證保險等方式提供合同總價10%的履約擔保。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招標文件獲取時間為:2021年03月08日至2021年03月12日;
4.2招標文件獲取方式:投標人使用“CA數字證書”登錄“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獲??;
本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中“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是指: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4.3招標文件每套售價305元,售后不退。
5.投標截止時間
5.1投標截止時間為:2021年03月18日09時00分。
5.2逾期送達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資格審查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進行資格審查,資格評審標準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7.評標方法
本次招標采用合理低價法(入圍法),評標標準和方法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8.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江蘇建設工程招標網、鹽城市公共資源交易網、射陽縣人民政府網上發(fā)布。
9.投標單位提交并在信息庫(誠信庫)發(fā)布的相關信息均應真實有效,提交的材料無任何偽造、修改、虛假成份,材料所述內容均為本單位真實擁有。若有違反一經查實,須退出所有在鹽城市招標投標平臺上正在進行的投標項目并被取消會員資格,禁止1-3年內進入鹽城市招標市場的處罰。同時作為失信行為推送至相關網站,進行聯(lián)合懲戒。
10.本工程嚴禁掛靠、轉包,一經核實掛靠、轉包的,將被取消投標、中標資格,并按相關規(guī)定進行處罰,直至建議有關部門吊銷資質證書。
11.其他
本工程采用遠程不見面開標模式。投標人應在投標截止時間前登錄招標文件載明的“網上開標大廳”網址,按系統(tǒng)提示完成開標流程。因投標人自身設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導致無法完成投標的,由投標人自行承擔后果。
12.聯(lián)系方式
招標人:鹽城市紡織染整產業(yè)園實業(yè)開發(fā)有限公司 招標代理機構:江蘇晨進工程造價有限公司
地址:射陽縣臨海鎮(zhèn) 地址:射陽縣五洲國際廣場大樓5樓東側
郵編:224300 郵編:224300
聯(lián)系人:劉錦龍 聯(lián)系人:顧棟程
電 話:18261260535 電 話:13851135986
傳 真: / 傳 真:0515-89209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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